雙主修輔系

應用外語學系修習輔系雙主修辦法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96.9.19)

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97.2.20)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06.6.21)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10.12.01)

一、申請應用外語學系雙主修、輔系之學生,須符合下列標準,並於學校申請截止日前繳交符合下列1.標準之證明文件至系辦公室。

  1. 「全民英檢中高級」、「托福紙筆型態550」、「托福電腦型態80」或「TOEIC 800以上」以上之標準其中之一。
  2. 最近二學期課程,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80分。
  3. 具備上述兩項資格者,均須參加本系舉辦之語言能力測驗,輔系雙主修申請截止後,儘速於本系網站公佈測驗日期及時間。
  4. 申請人不得同時提出輔系雙主修之申請。

二、修讀本系輔系、雙主修學生,如選課有任何疑問請於校規定電腦加退選時間內至系辦公室辦理選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