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應用外語系114學年度申請入學(含飛鳶組)甄試資訊

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學院應用外語學系

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含飛鳶組)招生指定甄試須知

 

一、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14517日(星期六) 

時間

項目

13:00~13:30

出示身分證辦理報到

13:30~13:40

口試序號及時間公佈

13:40~

考生由服務學生依排定時間引導進入口試試場,口試完畢由服務學生引導下樓,且不得再回二樓,家長請依對子地應試時間會合離開。

 

二、指定項目甄試地點:

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人文大樓(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報到:1F10教室

口試試場:2F07、2F08、2F09教室

口試準備室:1F10教室

家長休息室:1F11教室

 

三、甄試注意事項

1、口試序號及時間於13:30公佈於口試準備室。

2、考生請於13:35準時進入準備室,逾時喪失口試資格。

3、請依序就座,並將身份證置於桌上以備核對身份。

4、考生由服務學生依排定時間引導進入口試試場。

5、口試時間截止請立刻停止發言,並迅速離開。

6、口試完畢由服務學生引導下樓。

7、家長請依應試時間與貴子弟會合離開。

           

四、考生應遵守之規定:

1、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辦理報到。

   飛鳶組請另出示經濟弱勢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證明、特殊境遇證明)正本或書審上傳的弱勢證明正本。

2、考生應按照座位編號姓名入座,如有不符,應即舉手。

3、考生應將國民身分證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查驗。

4、考生出場後,不得在試場門口逗留。

5、考生不得有任何舞弊情事或其他不法行為,違者勒令退出試場,並取消甄試資格。

 

備註:面試場次無法配合個人因素調整外,試務相關問題請電話洽詢承辦人員(02-86741111轉分機6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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