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應用外語系114學年度申請入學(含飛鳶組)甄試資訊
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學院應用外語學系
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含飛鳶組)招生指定甄試須知
一、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14年5月17日(星期六)
時間 | 項目 |
13:00~13:30 | 出示身分證辦理報到 |
13:30~13:40 | 口試序號及時間公佈 |
13:40~ | 考生由服務學生依排定時間引導進入口試試場,口試完畢由服務學生引導下樓,且不得再回二樓,家長請依對子地應試時間會合離開。 |
二、指定項目甄試地點:
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人文大樓(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報到:1F10教室
口試試場:2F07、2F08、2F09教室
口試準備室:1F10教室
家長休息室:1F11教室
三、甄試注意事項
1、口試序號及時間於13:30公佈於口試準備室。
2、考生請於13:35準時進入準備室,逾時喪失口試資格。
3、請依序就座,並將身份證置於桌上以備核對身份。
4、考生由服務學生依排定時間引導進入口試試場。
5、口試時間截止請立刻停止發言,並迅速離開。
6、口試完畢由服務學生引導下樓。
7、家長請依應試時間與貴子弟會合離開。
四、考生應遵守之規定:
1、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辦理報到。
飛鳶組請另出示經濟弱勢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證明、特殊境遇證明)正本或書審上傳的弱勢證明正本。
2、考生應按照座位編號姓名入座,如有不符,應即舉手。
3、考生應將國民身分證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查驗。
4、考生出場後,不得在試場門口逗留。
5、考生不得有任何舞弊情事或其他不法行為,違者勒令退出試場,並取消甄試資格。
備註:面試場次無法配合個人因素調整外,試務相關問題請電話洽詢承辦人員(02-86741111轉分機6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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