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學院應用外語學系轉系要點
89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擬定通過(89.12.27)
9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95.01.04)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99.06.09)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01.03.14)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04.02.11)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10.12.01)
一、招生辦法: 依國立臺北大學轉系辦法辦理。
二、招收人數: 依據本校轉系辦法訂定之百分比訂定錄取總名額,並配合本系之教學資源,訂定每年招收人數。
三、招生考試:
1. 轉系申請需具前一學年(大一新生為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0分,並通過下列其中之一標準者:「全民英檢中高級」、「托福紙筆型態550」、「托福電腦型態80」或「TOEIC 800以上」,始具轉系考試報名資格。
2. 轉系生須參加本系辦理之轉系考試,經審核後錄取,得從缺。
四、學分抵免與補修:
1. 依學校規定共同課程如國文、外文、通識等課程得由學校註冊單位或相關系所直接認定抵免。
2. 抵免本系專業課程,須填寫「抵免學分申請書」,經本系該門課之授課教師、本系系主任、學校註冊、教務等單位同意後始得抵免。
3. 其餘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